近日,普陀區公安分局和普陀區工商局共同查獲了一批注水牛肉。這批來自河北的牛肉,沒有開具動物產品檢疫證明,卻一路暢行,由沿江高速、京滬高速直接被送到了普陀區曹楊路上的凍品市場。回想起之前公安部公布的江蘇江陰制售假羊肉案入滬事件,難道現在的食品安全已經要靠公安部門了嗎?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更是天大的事情。現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卻成為了百姓們街頭巷尾紛紛議論最多的問題。這個不能吃,那個不能碰,許多人現在都已經不知道買什么好了。在這種情況下,究竟誰來為百姓們的食品安全保駕護航呢?
現在,對于食品安全的法律監管不可謂不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布了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俗話說,重典之下必少莽夫。但如果沒有人去主動承擔其食品安全監測的責任。縱然有一把鋒利的“達摩克利斯劍”,也難以驅散濃罩在食品安全領域的“陰霾”。
過去幾年間,爆發的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溝油事件以及剛發生不久的塑化劑、假羊肉、注水牛肉事件,讓市民對食品安全產生了不信任感。對于市民來說,最為關心的就是現在還能吃什么。然而,我們現在看到的卻是在公安成為了食品安全執法的第一線,以至于當相關的案件發生之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還“渾然不知”。食品安全監管為何只能事后才去調查呢?這無疑是許多人都想知道的。
食品安全涉及生產、運輸、檢驗、銷售等眾多環節。確保食品安全,必須控制食品鏈的各個環節。這么多環節,只要一道關口嚴實把住,市民的餐桌安全就有保障。俗話說,亡羊補牢,尤未晚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是否可以定期發布食品安全風險預警,讓老百姓的餐桌更加安全呢?
不作為才是食品安全監管最大漏洞。疏而不漏,防范在先,這不是一句空話,而是有關部門應該勇于承擔的責任。
來源:中國農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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