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質監局標準化處獲悉,《地理標志產品 博斯騰湖鯉魚》、《地理標志產品 博斯騰湖草魚》兩項自治區地方標準日前通過專家審定,待國家質檢總局正式批準地理標志產品后,將由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
2011年,博湖縣政府啟動博斯騰湖水產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工作,2013年4月,國家質檢總局已向社會發布《地理標志產品 博斯騰湖鯉魚》、《地理標志產品博斯騰湖草魚》2項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受理公告。
為了使博斯騰湖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質量有標可依,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有關規定,博湖縣向自治區質監局提出制訂《地理標志產品博斯騰湖鯉魚》、《地理標志產品 博斯騰湖草魚》2項自治區地方標準的立項申請獲得批準。
5月中旬,新疆質監局標準化處組織開展標準下基層服務月活動,組織自治區水產局、自治區標準化研究院、巴州水產處、巴州質監局、博湖縣博湖管理局、新疆博斯騰湖生態漁業有限公司等單位8位專家,前往巴州博湖縣,對博湖縣人民政府承擔起草的《地理標志產品 博斯騰湖鯉魚》、《地理標志產品 博斯騰湖草魚》兩項自治區地方標準進行審定。審定會上,專家認真審閱材料,聽取編制起草小組匯報、答疑,對審定稿有關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標準起草小組將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和完善。
這兩項標準的制定發布,將使博斯騰湖水產品告別多年來沒有產品標準的歷史,對促進博斯騰湖水產品的標準化生產和規范化管理,以產業化帶動養殖致富,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又容)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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