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3日,安溪陽光雙語藝術幼兒園(官橋分園)225名學生吃過午餐后,陸續有人出現嘔吐現象。5月29日貴陽市云巖區雙峰路春風幼兒園51名孩子相繼出現頭暈、嘔吐等癥狀已被送往醫院救治。
幼兒園食物中毒事件的屢發,食物中毒問題出在哪個環節?改如何防止?
幼兒園食堂衛生整頓
引發食物中毒事故的“罪魁禍首”是幼兒園食堂提供的不安全食品,所以亟須對幼兒園食堂進行整頓,
幼兒園有關負責人應通過這次食物中毒事故,吸取教訓,不但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而且要明確一名負責人,每天從原料購進、半成品、成品加工、餐具消毒與保潔等方面跟蹤督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幼兒園的兒童飲食安全。
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九十九條規定,應將發生在該縣幼兒園的食物中毒事故定性為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再根據調查結果分清事故責任部門,對那些監管不到位的部門,如衛生監督部門、婦聯以及教育主管部門,依法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理。
來源:食品產業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