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正式印發了《2013年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2013年度全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考核評價依據為《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考評基準分為100分,綜合評分90分為考評合格,綜合評分
4項扣分項目為:1.本地區2013年度內發生2次以上的同一食品安全事件(如本地區發生2次以上“瘦肉精”事件),總分扣2分;2.本地區2013年度內發生1起食物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的事件,總分扣3分;3.本地區2013年度內發生1起學校或托幼機構食物中毒人數在50人至100人的事件,或出現死亡病例的,總分扣1分。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未在規定時限內上報的,總分扣2分。瞞報食物中毒事件的,總分扣5分;4.本地區2013年度內發生1起重大級別(二級以上的)食品安全事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來源: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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