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一年前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入獄,出獄后為報復泄憤,向對方養魚池里投放農藥,致使魚池內的魚蝦大量死亡損失高達百萬。目前該男子已被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批準逮捕。
家住天津市武清區的男子李某,一年前因雇用收割機與同村人張某產生矛盾,后對張某進行毆打,被判入獄11個月。2012年8月出獄后,見張某養魚,日子過得紅紅火火,想到自己因他入獄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心里很是怨恨,一直伺機報復。2012年9月20日,李某叫上平時一起吃喝的劉某和張某,趁著天黑將事先準備好的四桶農藥倒入張某的養魚池里,然后逃走。次日早上張某發現魚池的魚有些“浮頭”,開始以為是天熱的緣故并沒有在意,但轉到魚池另側時聞到一股強烈的農藥味,發覺是有人往坑里撒藥了。于是趕緊找人聯系往坑里投解藥,同時又打電話報警。
雖然盡力挽救,但是魚池損失慘重,經物價部門鑒定,損失的魚、蝦、螃蟹高達180萬元人民幣。2013年4月在逃的李某等人被抓獲歸案,并移交武清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之中。(通訊員 李春苗 杜立國)
來源:人民網天津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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