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央視以《涸澤而漁,近海“絕戶網”泛濫》為題,對咱們丹東及莊河沿海等地漁民,在近海海灣、海灘設置“絕戶網”違法捕撈這一現象進行了報道。報道引用專家的話說,此種捕撈方式,不僅對漁業資源及生物的多樣性帶來負面影響,還對海洋生態造成嚴重破壞。
按說,這是大事。是大事自然會引起了當地漁政部門的重視,面對記者的采訪,他們承諾:3年內或讓“絕戶網”絕戶(見6月14日鴨綠江晚報a3版)。
看到管理部門如此承諾,本來應該高興才是,可是,實在地講,筆者一點也沒高興起來。首先,3年內或讓“絕戶網”絕戶,這個承諾沒有給出確定的時間,一個“或”字摻入其中,意思就是3年內不一定絕戶;另外,3年內或讓“絕戶網”絕戶本身的時間就太長,管理部門為什么不承諾一年、半年或一個月?為什么不能立即行動,立竿見影,盡早拯救那些將被“絕戶網”趕盡殺絕的小魚小蝦小蟹們?據報道,目前丹東地區采用“絕戶網”捕魚的漁民共有一百三十多人——一百三十多人,在3年時間里,每天沿海邊支著數百張“絕戶網”,會讓多少小魚鱉蝦蟹死于非命?海洋的生物多樣性會遭到怎樣的破壞?
當然,管理部門之所以要把“絕戶”的時間定在3年后,自然有他們自己的理由。可是,筆者看來,他們的理由又是多么牽強,多么“無中生有”?請看管理者在回答“對于現存的‘絕戶網’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時,他們的說法是:“用這種‘絕戶網’捕撈的主要品種是青(晴)天爛、灘涂跳魚、蜢蝦等小型魚蝦,有時也會摻雜一些其他魚種……這些魚種沒有食用價值,通常用來加工成飼料或者魚粉等。”“對于定制網(絕戶網)的網眼目數,目前沒有法規給出明確的規定……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們很難取締‘絕戶網’。”因此,“雖然這種網具對漁業資源破壞很大,但眼下難以全面禁止。從2012年起,市漁政管理處已經不再為這一百三十多位使用‘絕戶網’捕魚的漁民換發新的漁業捕撈許可證”了。
筆者不明白,難道海洋的多樣性不包括這些被“絕戶網”打撈上來的“不能食用的魚蝦”?明知“這種網具對漁業資源破壞性很大”,會“對海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卻因為“法規沒有給出明確規定”而使管理者也沒有辦法制止了嗎?
來源:丹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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