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共有24條,明確了海洋漁業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海水產品產量穩定在3000萬噸左右,海水養殖面積穩定在220萬公頃左右,到2020年,海洋漁業基礎設施狀況顯著改善。
在加強漁業資源保護方面,《意見》指出,嚴格執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積極完善捕撈業準入制度,開展近海捕撈限額試點,嚴格控制近海捕撈強度。加強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經營、運輸水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行為。
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方面,《意見》指出,嚴格控制陸源污染物向水體排放,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圍填海工程建設,強化海上石油勘探開發等項目管理,加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完善和落實好補救措施。控制近海養殖密度,加強投入品管理,減少養殖污染。切實加強“三沙”(西沙、中沙和南沙)捕撈管理,保護生態環境。加強漁船油污、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排放管理,減少對近海、外海和遠洋的環境污染。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發展海洋漁業的基本原則:堅持資源利用與生態保護相結合;堅持轉變發展方式與創新體制機制相結合;堅持發展生產與改善民生相結合;堅持市場調節與政策扶持相結合。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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