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下旬至6月初,巴中市南江縣東榆鎮的幸福魚塘內陸續有魚兒死亡。事情發生后,南江縣水產漁政局邀請專家到場調查。
專家調查認為,幸福魚塘從旁邊的河道取水,實行流水養殖,魚塘死魚原因,系魚塘旁河流上游公路施工、碎石加工及砂廠加工污染了河水,導致該魚塘用水被污染。魚兒長期處于亞健康狀態,5月22日前后,水體中懸浮物質突然嚴重超標,大量魚兒因呼吸困難導致死亡。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與市場價格,通江縣水產學會現場評估,幸福魚塘此次死魚總值達19.5萬元。6月21日,經調解,幸福村砂廠、南水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岳橋公路施工隊與幸福魚塘老板達成一致意見:岳橋公路施工隊承擔60%的責任、幸福村砂廠與南水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分別承擔10%的責任,魚塘老板總共獲得15萬元的賠償。(楊尚 記者 謝穎)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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