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濱州市人民政府發出《關于實施海域使用權“直通車”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濱政字[2013]89號),標志著濱州市海域使用審批管理工作開始走入一個新階段。
制定和實施海域使用權“直通車”制度,是濱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按照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求,為充分發揮當地海域資源優勢,強化海域資源要素保障,提升用海建設項目審批效能,規范用海項目規劃建設管理程序,以加快推動“藍黃”兩區開發建設,在經過歷時2個多月的調研論證、考察學習、多方征求意見、反復討論研究的基礎上形成,并經市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的。省海洋與漁業廳同意濱州作為全省試點實施該項制度。
海域使用權“直通車”制度是指用海項目可以憑相應用海審批手續辦理項目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可以憑海域使用權證書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可以憑海域使用權證書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融資。
該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建立憑海域使用證辦理用海項目規劃建設審批手續工作機制。(1)投資主管部門在對用海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初步設計概算等審查時,可依據項目用海初審或審查意見辦理;在開展用海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時,可依據項目用海預審意見或海域使用權證書辦理;在進行涉海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可依據海域使用驗收意見辦理。(2)規劃部門在進行用海項目規劃選址審查、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建設項目用地用海規劃許可,以及建設部門在進行建設項目施工許可時,可依據項目用海預審意見或海域使用權證書辦理。(3)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工程在竣工驗收后,房產管理部門可依據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海域使用權證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書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等材料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4)其他涉及建設項目審批、監督、驗收、登記的各部門在辦理用海項目相關審批和管理時,可依據相應的海域審批手續辦理。
來源:濱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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