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禁漁期進入最后一個月的時間,荊州區漁政站聯合長航公安局荊州派出所進行禁漁期例行巡查活動,在此期間,共查獲了三起電打魚案件。
6月8日,凌晨12點左右,在荊州長江大橋附近,抓獲一艘在江中非法使用電力捕撈的漁船,抓獲兩名男子樊某和余某。經審訊兩人均為埠河鎮人,其行為違反了禁漁期捕魚規定,而且采用法律明確禁止的電打魚設備,性質十分惡劣。決定對其進行罰款5500元、沒收電捕魚工具的行政處罰。
6月23日,凌晨1點40分左右,在荊州區彌市與松滋涴市交界水域發現一艘漁船在江中電力捕魚,執法船立即追上前去,將船上兩名男子抓獲,在返回的過程中又發現另一艘在江中非法捕撈的漁船,隨即該漁船上的兩名男子亦被抓獲,被一并帶回長航公安局接受調查。經過審訊,該四名男子劉某、金某、李某,胡某,均系松滋市涴市鎮人,在兩條船艙內共查獲非法捕撈漁獲物39.5公斤,其中包括一條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達氏鱘,長約65cm,重約2公斤,經過荊州區漁政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后當場放生。目前,該四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檢察院提請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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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荊州區漁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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