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劉志 王玥 記者 賈曉寧
張先生(化名)在南京江寧承包了幾個魚塘,靠養魚賣魚糊口。最近,張先生有點鬧心,因為他承包的魚塘附近面臨拆遷,人員復雜,不少流動人員和附近干活的人會到魚塘來偷魚。
上個月月初的一天,張先生吃過晚飯到魚塘附近巡視,正巧發現住在魚塘不遠處的外地來寧打工人員王某和兒媳李某(化名)扛著撈魚的工具從自己家的魚塘附近經過,手里還拎著一個水桶。由于附近的幾片魚塘都是自己的,所以他直接上去盤問。但是對方兩個人根本不買賬,說自己的魚是從別的河里撈到的,現在到這個地方,就是為了回家途經此地而已。但是,張先生不肯相信,堅持認為對方是偷了自己家魚塘里的魚。雙方于是激烈爭吵起來,一言不合,動起手來。對方畢竟兩個人,張先生雙拳難敵四手。廝打中,張先生被打急了,借著晚上喝了點酒的酒勁,張先生掏出隨身攜帶的小水果刀,向對方猛劃過去。把王某和其兒媳李某都劃傷,對方報警,被送到醫院處理傷口。
此案隨后交由街道司法所調解,王某和兒媳李某情緒激動,覺得自己被冤枉還被劃傷,兩人共要求賠償15萬元。但是張先生認為雙方都有過錯,而且對方傷勢無大礙,最多賠償1萬。最終,在社區司法所調解員的調解下,一邊勸說王某及其兒媳,告知他們“瓜田李下”的道理,即使沒偷魚,路過人家魚塘,也要學會避嫌;何況兩人也動手打了人,現在提出15萬巨額索賠,即使上法院也不會獲得支持。一方面,調解員勸說張先生,沒來由冤枉人,并用刀劃傷兩人,他負主要責任。最終在調解員的調解下,張先生一次性給付4萬元,雙方不再追究。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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