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三角,22.8%的土地是對人體健康存在威脅的三級和劣三級水平。而且,這還是2006年就已經出現的結果。
昨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在粵全國人大代表,分別就土壤污染治理、民生保障均等化等多個議題開展調研。新快報記者獲悉,官方至今未掌握全省土壤質量狀況,已知較為權威的調查僅針對珠三角地區。
尚未全摸清全省土壤“底細”
盡管廣東從七年前起開始在摸查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但據廣東省環保廳總工程師陳銑成透露,至今未能完全摸清全省土壤“底細”。
“土壤污染的面積、種類和水平,重點區域及污染隱患的危害程度等情況,掌握的還不夠全面和深入。”陳銑成坦言,這既源于土壤污染本身的隱蔽性特征,也與防范意識較弱、相關工作起步晚和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有關。迄今為止,廣東上位建立土壤污染監測網絡和總體環境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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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座談會現場,只有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在介紹情況時拿出了相對具體的土壤污染數據,但也僅僅涉及珠三角地區。
一項由國土資源部與廣東省政府在2006年合作開展的珠三角經濟區調查顯示,按照《土壤環境質量標準》,該區域77.2%的土壤被鑒定為一級和二級,適宜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農產品的產地面積所占比例分別為63.2%和43.8%。這意味著,余下22.8%的土地皆為三級和劣三級。
三級和劣三級意味著什么?新快報記者查詢《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獲知,國家對土壤質量的分級僅有三級。其中二級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限制值,適用于一般農田、菜地、果園、茶園、牧場等。三級適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為保障農林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臨界值。
至于劣三級,根據省國土資源廳的解釋,它指的是“比三級質量還要差的土壤”,完全不適合農產品種植。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師透露,重金屬元素超標主要分布在廣州、佛山及其周邊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主要超標元素為鎘、汞、砷、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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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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