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海南消費者起訴廣藥集團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虛假宣傳”一案在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中,消費者因產品口味改變而將廣藥告上法庭討要知情權,在國內尚屬首次,故被外界稱為“口味維權第一案”。
據悉,家住海南三亞市的胡先生于今年6月初在三亞天成商場購買了一箱廣藥紅罐王老吉涼茶,飲用后發現口感、味道與原來的王老吉有很大差別,但現在紅罐王老吉涼茶又標注了“正宗涼茶王老吉從未更名”“180余年獨家秘方”等醒目標識,胡先生認為,這存在明顯的誤導,并表示,如果不是因為質量問題導致產品味道變了,廠家就應該告知消費者。
胡先生稱,前不久他從媒體上看到有關加多寶與廣藥關于紅罐歸屬權糾紛案的報道,才發現上述兩種飲料確實在外觀包裝上基本相似。“廣藥生產的王老吉涼茶無論從包裝還是廣告語,都讓我誤認為是以前加多寶生產的王老吉。也就是說,現在市面上出售的紅罐王老吉采用的是廣藥自己的配方,其口感體驗與原來加多寶經營時期的王老吉有所不同。但這種配方的不同廣藥并未廣而告之,反而代之‘從未改名’的宣傳語。”在胡先生看來,這種打擦邊球的方式剝奪了自己對產品的自有選擇權,構成了欺詐,由此訴至法院。
對此,熟悉本案案情的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王榮利表示,廣藥在王老吉問題上涉及的是一個誠信問題,是對消費者的一種誤導。“明明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產品卻宣傳自己‘從未改名’,這種‘舊瓶裝新酒’的行為涉嫌對消費者的故意隱瞞。加之‘王老吉’不僅限于產品本身,它包含著許多文化,之前加多寶公司賦予‘王老吉’這個品牌的文化在廣藥這兒是不存在的。”
事實上,“口味維權第一案”已經成為系列案件。最早向廣藥發起訴訟的是山東濟南的劉先生。但他不如胡先生幸運,從今年4月由濟南歷下區法院立案至今,因為被告方廣藥兩度提出管轄權異議,而被迫拖延至今,目前尚未開庭審理。此外,沈陽消費者吳女士訴廣藥的口味維權案日前已經宣判,法庭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法律人士表示,對于這種在國內無先例可鑒的案件,法院的判決一般會趨于保守,但這并不表示消費者不占理。
較之國內,口味維權在國外已經相當多,在美國的品牌研究中甚至作為品牌權益的保護,可口可樂在上世紀80年代的“配方門”就是典型。由此,海南案將怎么判決,受到業界密切關注。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江平認為,口味是產品質量屬性之一,廣藥已經構成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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