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7點,鄂州市漁政處接到舉報電話,長江鄂州段鄂黃大橋附近疑似有人進行電力捕魚。接到舉報后,該處漁政人員立即兵分兩路,驅(qū)車、駕艇趕到現(xiàn)場,當場抓獲電捕魚船一艘。據(jù)當事人蘇某交代,他6點多鐘開船出來,到橋下還不足半個小時,以為禁漁結(jié)束了管理會松一點,才出來電捕,沒想到被抓住了。漁政人員當場作出處罰決定,沒收電捕魚機一部,網(wǎng)具若干,漁獲物1.5公斤左右,并下達了《漁業(yè)行政處罰(當場)決定書》,勒令其不得再進行電捕作業(yè)。 來源:鄂州市漁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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