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有廣東茂名讀者向本刊編輯部報料稱,茂南區農林畜牧和水務局不顧當地漁民的反對,無視漁民的訴求,強行對袂花江上的部分養殖網箱進行拆除清理,并責令養殖戶在規定限期內對其余網箱自行拆除。在與水務執法部門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有部分養殖戶甚至跑到省府上訪。本刊記者隨即前往調查了解。
■ 《海洋與漁業》記者 曾凡美/文圖
突然而至的《清障決定書》
近兩個月以來,茂名袂花江上的網箱養殖戶張文勇心急如焚,眼看著清拆網箱的期限一天天逼近,他仍然一籌莫展。
2013年4月3日,袂花江上15家養殖戶接到茂名市茂南區三防指揮部下發的一紙《清障決定書》(下稱決定書)。決定書里明確指出,袂花江袂花鎮北斗村河段網箱養魚影響行洪安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并限期于4月13日前自行清楚障礙,否則三防指揮部將組織強行清除,費用由養殖戶承擔。
這一份在養殖戶看來是莫名其妙的決定書就猶如在袂花江里投下了一枚魚雷,打破了漁區的平靜,在養殖戶中激起了千層浪。
“發展河灣網箱養殖是由當地漁業主管部門發起帶動的,怎么會是違法的呢?”養殖戶張文勇十分不解。據他介紹,2008年,漁民積極響應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轉產轉業的號召,在袂花江北斗村河段開展網箱魚排養殖,至今已經養殖了5個年頭,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據茂南區一位曾在水產部門工作過的知情人士證實,袂花江網箱魚排養殖是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2009年度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同時,也得到了茂名市、區級漁業管理部門的技術支持,而且該項目的實施所產生的技術成果還獲得了2012年茂南區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
來源:《海洋與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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