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媒體報道稱,越南工商部表示,歐盟“普遍優惠制”改革方案已基本完成相關審批程序,將于2014年1 月1日起開始生效。越南仍被列為可享受歐盟進口優惠國家的名單。
對此,越南對歐盟出口的所有產品一律可享受普惠制待遇。進口稅較低促使越南出口商品,尤其是紡織品、鞋類、水產品和手工藝品等的競爭能力進一步提升。
歐盟的“普遍優惠制”改革方案生效后,目前占歐盟市場份額12.11%的咖啡、9.89%的水產品以及鞋類等貨物的市場份額可分別增長為21.68%、19.01%以及34%。
為了利用普遍優惠制改革方案所帶來的機遇,越南各家企業應了解和掌握好普遍優惠制改革方案的相關規定,諸如產品來源、競爭條件、運輸等,從而提高貨品質量、實現產品多樣化、降低產品價格以增強競爭力。
2012年,歐盟超過美國成為越南第一大出口目的地,越南對該市場出口金額達203.1億美元。今年前5個月,越南對歐盟出口金額達90億美元。
來源:中國水產養殖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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