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根據總隊《關于請迅速查處伏休漁船違法出海捕撈的函》(浙海漁執總〔2013〕40號), 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 執法大隊立即組織力量,派出9名執法人員于15日17時對巴曹港區進行了走訪,對涉漁“三無”船舶停泊集中的區域漁船及附近群眾進行了漁業相關法律法規宣傳。22時左右,9名執法人員對巴曹港內5個充冰廠進行了走訪,對充冰廠進行禁漁期間充冰管理相關規定的宣傳,告知充冰廠,嚴禁為未開禁漁船和涉漁“三無”船舶充冰,否則將按照《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從嚴從重處理。
根據鰲江港潮水,24時,9名執法人員從巴曹港北嶺村開始,由外向內開展執法檢查,在巴曹漁發質冰廠,發現一艘船長約22米左右的鋼質單拖網涉漁“三無”船,正在靠泊冰廠碼頭,準備充冰,執法人員立即予以制止。由于天黑,為了安全起見,執法人員責令其回港,在該船轉向往港內開后,執法人員迅速趕往下一個充冰廠,在巴曹漁港質冰廠碼頭。一艘鋼質單拖網涉漁“三無”船正駛離碼頭,在該船附近,還有兩艘鋼質單拖網涉漁“三無”船正準備出港,執法人員在岸上馬上予以質止,在執法人員的嚴厲喝止下,該三艘船轉向回港。執法人員對另外幾個充冰廠進行了檢查,發現有兩艘燈光敷網漁船正在充冰,隨即對該兩艘燈光敷網漁船前艙,魚艙、后艙、機艙,生活區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攜帶違規網具。隨后,執法人員對巴曹港區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其他單拖網涉漁“三無”船出海。執法行動于16日凌晨01時50分結束。
來源: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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