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政策性漁業保險,我個人只出了80元,在漁船上不慎受傷,竟然獲得了2萬多元理賠款。” 近日,從上虞市農林漁牧局領導手中接過一張2.3萬元的理賠支票,漁民王魯根感慨萬分。
王魯根是上虞市崧廈鎮雀嘴村的一位老漁民,常年在曹娥江一帶捕魚。今年6月18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樣獨自在船上做飯。捕撈了一個上午,王魯根顧不上檢查煤氣管道,直接開火。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此時煤氣皮管已經松動,開火后立即引起煤氣爆燃。老王的頭部被嚴重燒傷,花去7000多元醫藥費。省漁業互保協會上虞辦事處獲知情況后,立即上門提供政策性漁業互保雇主責任險理賠事宜,最終決定理賠2.3萬元。
據介紹,漁業保險是漁業保險機構為漁業從業者在水產養殖、捕撈等生產經營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以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保險,險種有人身平安險、漁船財產險等。上虞市漁業保險保費實行省、市政府和漁民共同分攤原則,省級財政和農民各承擔20%,市級財政承擔60%。
“在漁業生產過程中,由于風險程度比其他行業大,商業保險涉足漁業方面的很少。在事故發生時,財政救濟資金相對于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來講,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如今漁民由于加入了互保協會,能用互保補償款及時彌補損失,早日恢復漁業生產。”上虞市農林漁牧局工作人員告訴筆者,目前該市政策漁業保險的參保戶已占全市漁民的95%以上,投保人數在300人左右。
來源:紹興市水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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