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葉、蓮花等水生野生經濟植物是南四湖寶貴的自然資源,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和觀賞價值。為保湖自然生態環境,微山縣近期組織開展水生野生經濟植物管理保護工作,印制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經濟植物管理保護工作的宣傳提綱》,張貼到各涉湖鄉鎮(街道)、重點漁村。宣傳提綱規定,每年9月20日之前的荷花盛開期為禁采期。禁采期內,嚴禁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在南四湖水域亂采、亂摘荷葉、蓮花等水生野生經濟植物;未經批準,禁采期內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不得收購、銷售、運輸、加工荷葉、蓮花等水生野生經濟植物。
禁采期內,南四湖管理執法監察大隊及其各中隊,各漁政管理站將加大對禁采期間亂采、亂摘荷葉、蓮花等水生野生經濟植物的監管力度。對違法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條款,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還公開了舉報電話,加強社會監督工作。
來源:微山縣漁業綜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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