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根據財政部、農業部有關規定,日前,省農業廳、財政廳聯合出臺了《湖北省漁業成品油價格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進一步規范我省漁業成品油價格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細則》明確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對象為漁業生產者,包括省內依法從事捕撈及水產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漁業執法船、水產品運銷船等輔助漁船不得作為補助對象。
《細則》要求,補助資金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有證無船、一船多證、非法船舶、偽造證件等形式套取補助資金,擴大補助范圍發放補助資金,擠占、挪用、截留補助資金和工作經費。
《細則》強調,省農業部門會同省財政、監察和審計部門,對全省各地農業(漁業)主管部門和補助資金受益對象申報的漁船、養殖證、生產作業等情況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省財政部門會同省農業(漁業)主管部門對各地補助資金撥付進度、工作經費安排等情況進行檢查。
來源:湖北省水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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