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河南省夏糧總產實現“十一連增”,這無疑是可喜的,然而,南陽市方城縣卻“跳”出一個不和諧的節奏,小麥減產約2億斤。7月29日,記者從南陽市檢察院獲悉,方城縣農業局副局長劉會合濫用職權,違規推廣新麥26種子,導致清河鄉、獨樹鎮等14個鄉鎮的小麥產量從去年的9.36億斤銳減到7億多斤,減產約2億斤,已于7月27日被刑拘。
經查,2012年劉會合就多次要求推廣新麥26種子,并稱已小面積對該品種試種三年,均獲得豐收。2012年9月26日,劉會合親自擬稿以方城政府辦的名義下發文件,將新麥26作為主導品種、主推品種在全縣平原鄉鎮推廣,且強調每袋種子補貼10元,其他不予補貼。
而在2012年5月,南陽市農業局曾下發通知,明確了適宜在南陽種植的15個品種,其中沒有新麥26。農業部的專家也稱,新麥26不適宜在信陽、南陽種植。
據悉,劉會合之妻薛玲是方城縣兆豐糧食合作社的負責人,于2012年8月購進新麥26種子2.5萬公斤,在劉會合的幫助下向群眾推廣銷售,獲利9000元。
方城縣檢察院認為,劉會合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明知“新麥26”小麥品種不適宜在方城縣種植,擅自為其妻子薛玲經營的該品種在方城縣推廣,牟取不正當利益。致使新麥26在方城縣大面積受災減產,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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