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了加強對水產養殖基地的監管,提高初級水產品質量水平,包頭市漁政管理站開展了水產養殖專項執法檢查行動。此次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25人次,執法車輛5臺,重點對水產養殖過程中的生產記錄、銷售記錄、用藥記錄等臺帳是否建立健全以及養殖生產過程中是否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等違禁漁藥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 檢查結果表明,大部分水產養殖場(戶)都能遵循健康養殖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生產,對個別存在生產日記不完整的,當場予以糾正;同時,執法人員還向漁民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獸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并發放《水產健康養殖手冊》、《無公害水產品養殖辦法》等宣傳材料80多份,指導養殖場(戶)做好生產管理和漁病防治工作,督促其嚴格按照規范操作,從源頭上確保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 來源:包頭市漁政管理站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