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3年汛期海洋防災工作,降低海洋災害損失,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環翠區從災害預報、隱患排查、加強值守、安全培訓、應急處理等方面扎實做好2013年汛期海洋防災減災工作。
一是科學部署,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到海洋防災減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結合該區實際,成立了由環翠區局漁業科、安全科和海監大隊等為成員的防災減災工作小組,制定并完善了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海上安全作業及漁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等制度,確保汛期海洋防災減災工作領導有力、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處置合理。
二是多方監控,強化監測預警。要求海監大隊、安全科24小時密切關注海洋災害預警信息,及時掌握海洋災害發生發展情況,加強與上級業務部門、氣象部門溝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確保第一時間交海洋災害信息傳遞到一線生產單位和個人。同時,要求中心漁港、各養殖企業及海上作業人員電話等通訊設備保持24小時暢通,做到無事定點聯系,有事隨時報告,確保信息暢通、有令必行。
三是嚴格排查,強化風險防范。要求海洋防災減災工作小組加強對海上作業漁船、漁港及漁船集中停泊點和海水養殖企業等風險敏感點的監控和督查。在災害來臨前嚴格做好防范措施:一是在海洋災害預警期內及時組織漁船就近防風避風,嚴禁漁船冒險出海生產或滯留海上錨泊抗風,禁漁期內嚴禁捕撈漁船出海作業;二是在預警期內合理儲備了應急救險物資;三是要求作業船只加固筏架、網箱、堤壩等漁業設施,提高抗災能力;四是抓緊撤離人員,關閉漁船電源、火源,嚴防引發火災;五是強化巡查,排除安全隱患,避免人為責任事故。
來源:環翠區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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