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南昌市精養魚池開發建設,根據洪府廳發[2009]39號文件和洪農財[2011]8號文件精神,市農業局、市財政局聯合下達了2013年南昌市水面開發資金項目計劃。
市農業局、市財政局組織專家根據各縣(區)主管部門初審后上報的水面開發資金項目申報材料,對項目申報單位的規模和建設內容進行了實地察看和可行性認證。根據《南昌市蔬菜、水面開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市農業局、市財政局確定將10個水面開發資金項目列入計劃。
項目期間,各縣(區)漁業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要加強項目的監督與管理,對項目的進展情況要及時跟蹤督促,保障項目建設任務全面完成;對項目建設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保證資金正確使用。2013年11月10日前,各縣(區)主管部門要完成項目初驗,并行文報市農業局和市財政局申請驗收;2013年11月底前,市農業局和市財政局將組織有關專家,對全市水面開發資金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的單位下達資金撥付計劃,按“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資金補助。
來源:南昌市漁業漁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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