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10:00,在市政府第一會議室南昌市召開了理順鄱陽湖漁政管理體制座談會。省編辦副主任廖濤、三處調研員李志剛,省農業廳副廳長馬巖波、副巡視員萬秋根、省漁業局局長唐建華、省漁政局局長張利民,市政府副秘書長曹吉清、市編辦主任陶寒光、南昌市農業局局長胡榮棣,南昌縣、新建縣、進賢縣政府縣長、分管農業副縣長及編辦主任參加會議。會議主要內容是就鄱陽湖漁政管理體制下放后,如何有序、有效管理進座談。
鄱陽湖水域非常復雜,存在著捕撈權、塹湖權、草洲權三權不統一,且多市、縣漁民交叉生產作業,易發生矛盾糾紛,漁政管理難度大。要實現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及湖區社會穩定,離不開一個統一的協調管理機構。目前的鄱陽湖漁政管理體制對維護湖區穩定,協調處理矛盾糾紛,保護漁業資源,維護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增加漁民收入,十分有利。
為理順現有鄱陽湖漁政管理體制,市漁業漁政局建議做好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一是出臺完善政策。盡快出臺《鄱陽湖漁政管理具體辦法》,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權范圍,劃清作業區,明確責任主體,加強執法監督;增加部分漁政執法和管理人員,以適應變化的情況;適當增加專項經費,以保障正常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完善漁政基礎設施和執法裝備。
二是理順后可能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跨地區水域矛盾糾紛解決難度大,易造成延誤,甚至難于解決,仍需省局出面協調解決;存在有的縣區有兩個漁政管理機構的情況,二者之間的職權界定要責權明確,需要在《鄱陽湖漁政管理具體辦法》中體現;省屬三個漁政分局對機構調整的意見值得重視。
來源:南昌市漁業漁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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