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水利廳獲悉,山東省首部關于農田水利的政府規章,《山東省農田水利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再次明確,國有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10%專項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截至目前,山東省已建成各類農田水利工程200多萬處,全省總灌溉面積達到8350萬畝,有效灌溉達到7480萬畝,旱澇保收面積5470萬畝,為連續十年糧食增產提供了有力支撐。但農田水利建設滯后仍然是制約糧食安全、影響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最大硬傷,滯后主要體現在投入機制不完善、規劃建設標準不統一、管護措施不到位等方面。
2011年中央、省“一號文件”中提出,各級政府要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山東省同時提出要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設投入,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但記者了解到,由于宏觀經濟形勢影響,土地出讓收入相對減少,各地財政緊張,對農田水利建設投入缺少剛性要求,這一被寄予厚望的政策執行難達預期。
該《辦法》要求,農田水利要建立以政府主導、主體多元的投入機制,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穩定增長的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機制,逐步增加農田水利專項財政資金。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優先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農民投資投勞和社會投資進行農田水利建設;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建設的農田水利工程,應當給予適當補貼;符合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條件的,應當優先納入獎補范圍。
山東省提出,力爭到2020年,全省建成有灌溉設施、有水源依托的農田8500萬畝。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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