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伏休后期及秋汛漁業安全管理中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濰坊市加強管理措施,維護良好漁業安全秩序,確保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安全主體責任落實
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監管主體和生產主體的責任。一是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層層落實安全監管責任。二是要嚴格按照《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全面落實各漁業生產單位、漁船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加強漁民教育培訓,提高船員持證率和安全素質
伏休結束前對船東和船長普遍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強化漁船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知識宣傳和漁民培訓教育工作,結合典型事故案例,講解漁船海上值班瞭望、臨水作業穿著救生衣、遵章安全生產的必要性,切實提高漁民持證上崗率,增強出海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海上操作技能。
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反安全規定漁船
嚴格落實漁船進出港簽證制度,加大出港漁船適航性、船員持證上崗、救生消防、安全信息救助終端等檢查力度。加強漁港碼頭和漁船集中停泊點巡查,做好港內漁船加油、修船作業等監管措施,切實消除漁港火災事故隱患。加大海上作業漁船安全檢查力度,做到逢船必查,嚴懲違反規定漁船,堅決杜絕漁船非法違法作業引發安全事故。
來源:濰坊市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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