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督促市場主辦方和場內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約談市場主辦方經營管理負責人,向其發放了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加強對場內經營者經營行為的管理,認真履行勸阻、報告等市場管理義務,切實維護市場管理秩序,確保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以水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以市場主辦方為抓手,針對季節性水產產品,聯合食藥監、水上公安等部門加大巡查、整治和抽檢力度。圍繞“平安市場”創建“誠信經營四統一”標準要求,監督經營者規范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規范水產品日常經營行為。 來源:中國上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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