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積極開展水產品標識管理試點工作
讓消費者買水產品“有據可查”
(記者/肖開剛 通訊員/陳偉堅 黃華國) “我們養殖場從7月份開始,在魚苗袋和成品魚袋等包裝物中,加施由區漁業部門發放的水產品管理標識,這樣既可以宣示我們養殖場的水產品質量信得過,又能提高我們養殖場的市場知名度?!弊鳛榕罱瓍^水產品標識管理試點單位,江順養殖場的負責人對蓬江區近期開展的水產品標識管理試點工作表示充分認可。
未附加標識將不得銷售
市場上大量的水產品具體是從哪個地方來的,產品質量如何溯源?這是一個關乎廣大老百姓身體健康的大問題。而近年來,個別水產品企業、養殖戶使用違禁藥物的現象時有發生,流通環節的抽檢結果也不是很樂觀。
為讓消費者購買水產品“有據可查”,廣東省頒布實施了一份專門針對水產品標識管理的規章,來喚起大家關注水產品來源的意識,以期實現水產品質量的源頭可追溯。這份名為《廣東省水產品標識管理實施細則》的規章明確,水產品生產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社以及從事水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的水產品,應當附加標識。標識的內容主要包括:產品名稱、產地、規格、生產日期和生產者(銷售者)及其地址、聯系電話、質量等級、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等。未附加標識的,不得銷售。
這一強制舉措的推出,直接牽動著水產養殖戶的神經,因為這其中蘊藏著不小的商機,但也涉及到新的人力物力成本投入。部分養殖戶認為這對行業而言是天大好事,從此可以順理成章地推廣包裝,借此推廣自己的產品品牌,但也有養殖戶認為新增成本不小,加上標識管理前后環節的配套措施不完善,擔心水產品標識管理會淪為“務虛”的過場。
試點工作已于7月啟動
記者從蓬江區了解到,蓬江區水產品標識管理試點工作從今年5月份開始籌備,通過打出標識管理的“組合拳”,采取加強工作調查研究、科學部署試點工作、嚴格甄選試點單位、加大試點工作投入、增強標識管理試點工作的可操作性等綜合措施,積極鼓勵發動轄區內5個水產品標識管理條件比較成熟、生產經營比較規范、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較高的水產養殖場參與試點工作。
來源:江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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