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州市開展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福州市各漁業執法機構認真開展違規漁具漁法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印制了5000多份禁止漁具漁法和限制使用漁具漁法的宣傳圖片,用直觀的圖像配合生動的文字說明,增強了宣傳效果。各縣(市、區)執法機構根據轄區的捕撈漁具漁法特點,各有側重地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在港口巡查中重點加強對限制使用漁具漁法的檢查力度,對超數量使用籠壺的漁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前禁止離港,共發出禁止離港整改通知書16份,查獲3艘安裝了捕魚設施的漁業輔助船。在海上巡查中重點加強閩江流域、閩江口、福清灣的電魚行為的打擊力度,近半個月查獲電捕漁船4艘。(、
來源: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