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22日,農業部漁業局李彥亮副局長帶隊赴福建省,對我省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總隊長葉建平陪同督查。
督查組分別聽取了省海洋與漁業廳、廈門市、泉州市和石獅市海洋與漁業局關于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與石獅市漁民群眾代表進行了座談,現場抽查了莆田、泉州市祥芝、廈門市高崎3個漁港部分漁船攜帶的漁具,開展了2次違規漁具現場集中銷毀活動。中央電視臺、農民日報、福建省有關市縣新聞媒體,隨督查組對專項行動進行了專題采訪。
福建省漁具管理具有較好的基礎,2006年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制定公布了《福建省漁業捕撈禁止和限制使用漁具漁法目錄》。據此,福建省漁政執法部門加大了漁具執法監管工作力度,將此項工作納入港口和水上巡查的重要執法內容。通過查處違規漁具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長袖定置網進行綜合整治,有力震懾了不法分子,打擊了違法捕撈行為。在此次專項行動中,福建省漁業部門反應迅速、組織有力、行動到位、措施得力,比較好地貫徹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和農業部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專項行動得以在全省范圍內全面迅速展開。農業部電視電話會議后第二天,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即召開視頻會議,對全省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和7個督導組,對各地專項行動進行統籌協調和督導檢查;印制了4萬多份宣傳材料發到漁民手中,告知其使用違規漁具的危害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通過短信、標語、告示、網絡、報紙、電視等多種方式,擴大專項行動社會影響,營造全社會監督漁具使用情況的聲勢;有效調配現有漁業執法力量和管理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現的使用違規漁具的行為,采取整改、處罰、取締等措施,對清理的違規漁具進行集中銷毀。
來源: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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