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樂東死蝦事件一經報道就引發了市民的熱議。據了解,事件發生后,蝦農已經取樣并且送至有關部門檢測。但是檢查結果未見農藥,那么到底是不是有人蓄意投毒所致呢?
事件回顧
9月8日,樂東九所鎮新莊村委會老高園村4個養蝦塘9月4日晚12時40分許同時出現異常,不到1個小時,4個蝦塘里的對蝦全部死亡,蝦農直接經濟損失超過33萬元。
10月14日,4名蝦農致電本報,稱10月13日他們拿到的公安司法鑒定文書表明,4個蝦塘水樣及村民生活用水水樣中均未檢出有機磷農藥、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和擬除蟲菊酯類農藥等常見農藥成分,民警表示不能立案。蝦農對檢驗報告結果提出質疑,表示將繼續送檢。
蝦農說,他們曾多次到派出所詢問蝦塘鑒定情況。對遲來的鑒定報告書,蝦農有兩點質疑:一是司法鑒定報告書上顯示的鑒定受理日期是2013年9月17日,檢驗結論出來日期也是2013年9月17日,而實際到達村民手中日期是2013年10月13日。蝦農稱,相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拖延鑒定報告書送達時間。第二點質疑是檢驗報告結果。林武活、高承虎兩位蝦農介紹,當時辦案民警只在麥生東、高生活兩家蝦塘里取了水樣,而沒有在林武活、高承虎兩家蝦塘里取水樣,但司法鑒定報告文書稱對4個蝦塘的水樣都進行了gc-ms檢驗,均未檢出常見農藥成分。蝦農說,沒有提取水樣,怎能會有檢驗結果?蝦農們說,他們養了十幾年的蝦都沒有出現過類似情況,并表示要繼續將水樣送檢。
對此,樂東九所邊防派出所的辦案民警回應稱,他們一直按辦案程序進行。關于水樣提取,民警說,出警第一天是樂東刑偵大隊人員提取了在麥生東、高生活兩家蝦塘里的水樣,出警第二天是邊防派出所的民警提取了林武活、高承虎兩家蝦塘里的水樣。提取林武活、高承虎兩家蝦塘水樣的民警稱當時取水樣時攝有錄像,但10月14日民警并沒有找出當時的錄像。林武活、高承虎向記者表示,他們沒有看到民警提取自家的水樣。15日下午,樂東九所邊防派出所負責刑事案件的民警告訴記者,民警在提取水樣時應告知蝦農。對于蝦農沒有及時拿到司法鑒定文書一事,該民警稱,因為國慶放假耽誤了幾天,他也是10月3日才接到樂東縣公安局的領取電話。
來源:中國水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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