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好全縣禁漁區和禁漁期的工作,今年發來,資源縣漁政站在禁漁期間采取五項行之有效的措施對該縣境內的水域進行全面禁漁。一是通過出動宣傳車、張貼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和在有線電臺播禁魚節目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二是與公安、武警聯合執法,加強對各處江河流域的巡查,以及對市場、飯店銷售野生魚類的清查,嚴厲打擊電、炸、毒魚等違法行為;二是實行舉報獎勵制度,調動社會公眾保護野生魚類資源的積極性;三是推廣村民自治管理河段;四是加大對漁政管理的經費投入,改善執法條件。
通過上述措施的實施,杜絕了重點保護魚類上市銷售的現象,阻斷了非法捕撈者的銷售渠道,有效的保護了漁業資源,禁漁工作取得實效。據統計,今年1 10月,全縣共出動漁政宣傳(執法)車100余車次,發放漁業法律法規宣傳單4000余份,收繳地籠200余條,刺網100余匹,繳獲電魚設備30套,放生野生魚類200余斤,共破獲電、炸、毒魚案件23起,行政處罰18人,追究刑事責任5人。
下一步,該縣漁政站將在繼續加大宣傳、教育、查處力度的同時,積極探索漁政執法管理工作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確保全縣漁業安全,實現資源縣漁業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資源縣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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