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建寧縣被農業部認定為國家級雜交種子生產基地縣。為進一步加強國家級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和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基地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切實維護基地生產秩序,打造現代化種子生產基地縣,建寧縣政府研究制定了《建寧縣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基地管理辦法》。其主要內容分為六項:
一是嚴格執行種子生產許可制度。明確要求凡在建寧縣范圍內從事雜交水稻種子生產的種子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種子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安排種子生產。
二是規范種子生產合同管理。種子企業必須與種子生產合作社或制種經紀人簽訂種子委托生產合同,或直接與制種戶簽訂種子生產合同。
三是加強種子生產秩序和安全管理。基地生產實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分區劃片安排種子生產。做到制種集中連片,防止插花串粉,確保隔離安全,保證種子純度;種子企業應當安排充足的技術力量,加強制種技術指導,提高技術服務水平,確保制種產量和質量;種子管理站要加強對轄區內種子生產企業和制種基地生產全過程的監管;植保植檢站要嚴把植物檢疫關,確保建寧縣種子生產無檢疫性病蟲發生;全縣全面實行雜交水稻制種保險。
四是加強制種經紀人管理。實行制種經紀人執業備案制度。制種經紀人必須與制種戶簽訂種子生產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必須做好田間檢查指導和技術服務,認真主動處理矛盾糾紛,及時組織收購種子,及時支付兌現種款。
五是加強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建立種子企業、制種經紀人誠信管理制度。對違反法律規定生產、經營種子的,由該縣農業執法大隊依法立案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六是加強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制。農業部門要加強田間檢查和技術指導,做好與制種經紀人、種子企業相關各方的溝通協調工作,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化解矛盾,維護秩序,對涉嫌違法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充分發揮該縣種子協會作用,要健全協會組織,有條件的鄉鎮要建立種子協會分會。
來源:建寧縣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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