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熟水產品包冰,本是為了方便儲存和運輸,為企業和消費者帶來便利。但同時,也有不少的無良廠家和商家,通過生產和銷售過程中加量包冰牟取利益。“現在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出售的凍熟對蝦普遍存在過度包冰的問題,包冰量從30%到100%不等“,10月29日,在北京舉辦的“凍熟對蝦限冰令”新聞發布會上,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崔和透露。
目前,市場上的凍熟水產品包冰嚴重已成了行業內公開的秘密。包冰比例過大,消費者購買到的凍熟產品,融化去水后嚴重打折。所以,過量包冰無疑等同變相的缺斤少兩。而價格較高的對蝦凍熟產品,過度包冰的情況尤為嚴重。為規范市場及維護消費者利益,2013年3月1日農業部正式發布了《凍熟對蝦》標準,除了要求注明產品凈含量外,還特意說明包冰量不能超過凈重的20%。
“兩會”聯合限冰
據了解,本次的“凍熟對蝦限冰令”新聞發布會是由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全國工商聯水產業商會共同舉辦,是繼8月31日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與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在北京、上海、深圳啟動的綠色消費周活動上,將行業過度包冰的潛規則首次公開后又一次專門針對市場上凍熟對蝦產品過度包冰的問題,再一次向社會、消費者、媒體通告。
“通過這次活動,給凍熟對蝦過度包冰的生產企業敲響警鐘,”崔和透露,目前市場上水產品過度包冰現象較多,而大眾喜愛消費和市場占有率都較高的凍熟對蝦是具有代表性的一種。“我們想以凍熟對蝦作為一個突破口,通過這個突破口讓更多的消費者了解過度包冰的一些危害,以及他們的利益受到的損害是怎樣形成的”。
“《凍熟對蝦》標準已于3月1日被正式批準發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產行業標準,該標準在產品凈重、規格、獸藥殘留等方面進行了硬性規定,尤其是對冰衣限量指標作出不得超過凈重20%的界定。”全國工商聯水產業商會執行會長蔡志清介紹,召開本次新聞發布會旨在促進整個水產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反商業欺詐、反假冒偽劣長效機制,同時也希望借助媒體力量,遏制凍熟對蝦商業欺詐的高發勢頭。
來源:南方農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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