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物價局發布關于印發廣東省農副產品平價商店考核辦法的通知,指出將對平價商店打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消平價商店資格。
根據《廣東省農副產品平價商店考核辦法》,在市場價格平穩時期,平價商店經營的蔬菜類價格原則上應低于當地市場平均價格15%以上,糧、油、肉、禽、蛋類價格原則上應低于當地市場平均價格5%以上;在市場價格異常時期,嚴格按照政府價格等主管部門規定的時段、農副產品品種、價格和數量銷售農副產品,履行保供穩價的,占20分。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個品種扣1分,直至扣完20分。
方法強調,考核結束后,各級物價部門要將考核結果向平價商店通報,并可對評定為優秀和良好的給予適當獎勵。
來源:廣州日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