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草擬《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條例》共七章八十一條,包括總則、食品準入管理、食品生產經營責任、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和措施等。
由于深圳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大多來自外部省市,需要建立一套科學高效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基于風險防控基礎上的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風險評估,并采取相應危害控制措施。
另外,《條例》禁止在深圳銷售散裝白酒和散裝食用油,并對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行為予以禁止。對從事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的經營者實施行政許可,以加強監管。確立餐飲違法行為的累積記分制,通過該制度增強餐飲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
希望通過該條例的實施,對深圳市的食品安全監管能提高一個臺階,讓市民更加安心消費,通過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控,讓食品生產經營者不敢輕易違法。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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