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上班,與友朋推杯換盞之際,有沒有碰到霸王條款?最近最高法明令禁止的不少餐飲業霸王條款,在深圳目前難見起效。
日前,有人對深圳上百家餐廳進行抽查,發現“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等服務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條款依然廣泛流行。抽查發現,百家餐飲僅二成可自由開包間,四成可自帶酒水。
對此,一些餐飲行業內部人士解釋,這些都是成本所致。而消協沒有正式回應,其工作人員解釋,霸王條款不能“一刀切”去看。但有律師認為,霸王條款是一種涉嫌構成強制交易的違法行為。
如果您有相關的經歷及訴求,可以聯系本報。
□抽查百家餐飲企業僅四成可自帶酒水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表示,餐飲行業中“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于服務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條款,俗稱“霸王條款”。
但是,深圳公益法律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福田區維德法律服務中心的一名實習律師發現,數日過去,深圳大多數餐廳依然設有這兩項規定,尤其是一些人均消費幾百元的高級餐廳仍“堅守”霸王條款,有的餐廳對包間設置的最低消費高達3000元。
為了解深圳餐飲行業“禁止自帶酒水、另收包間服務費、包間設置最低消費”等“霸王條款”的執行現狀,實習律師辛鈞輝從大眾點評網、美團網、窩窩團、拉手網、糯米網共五家團購網站中隨機選取100家餐飲經營者,于2月15日當天以預訂包間消費(非團購)為由就上述“霸王條款”進行了電話調查。
辛鈞輝把每個餐飲經營店的電話溝通信息都列在一個統計表中,當全部調查后發現,大部分餐飲店仍然存在“霸王條款”行為,有的甚至價格不菲。其中包間最低消費數額最高的是利寶閣,達3000元,而王子酒店自帶酒水收取服務費150元/支。
辛鈞輝對所有調查數據進行整理統計后發現,對包間無任何限制或要求的僅占二成,對自帶酒水無任何限制的僅占四成。
□餐廳包間成本是大廳兩倍多,不能“一刀切”
大多餐飲企業表示,包間設置最低消費是因為包間的成本高于大廳。
來源:南方日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