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確"包廂設置最低消費、禁帶酒水"屬霸王條款,廣州餐廳"靈活應對"--到餐廳用餐可以對最低消費說"不"啦。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確,餐飲行業"包廂設置最低消費、禁帶酒水"屬于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如發現,有權對其進行起訴。近日,記者走訪珠江新城和天河路商圈多家餐廳、ktv、快餐店,發現對于這一消費,多數受訪消費者并未表示出太大的熱情,而多數餐飲企業表示會"靈活應對".
餐廳普遍設置最低消費
2月18日午餐時間,記者走訪了天河路和珠江新城商圈18家中高檔餐廳,發現除了位于體育東路的炳勝酒家設置了包廂,但不設最低消費以外,其他餐廳只要設了包廂,就設置有最低消費;沒有包廂的,卡座也會設置最低消費。記者還發現,上述餐廳普遍禁止自帶酒水,如果自帶則開瓶要收取服務費。例如,麥當勞餐廳就謝絕客人自帶食物和酒水。
可是,盡管餐廳方面設置了條件,但食客仍然爆滿。所以接受記者采訪的顧客都表示,知道餐廳有最低消費,并且不讓自帶食品。
"我們餐廳包廂最低消費580元。"高德置地廣場某餐廳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顧客自帶酒水,餐廳會按實際情況收取服務費,"一般情況下,按每瓶30元計算".客人如果消費不足580元,就只能選擇大廳的座位了,"廣州很多中高檔餐廳都是這樣設置的".
而對于高院近日出臺的規定,他表示餐廳暫時還沒有接到任何通知,"近段時間仍會設置最低消費".
多數餐廳認為舊俗合理
對于設置最低消費一事,絕大多數餐廳都認為是合理的事情。"乘坐飛機分頭等艙、商務艙和經濟艙,為什么餐飲業就不能有包廂和普通座位的區別呢?"廣州酒家集團總經理助理趙利平說,餐廳包廂在裝修、工作人員配備等方面成本較高,如果包廂和大廳費用相同,那么大廳的客人也需要承擔包廂裝修和服務的費用,"對于消費者來說,只會造成更多的不公平".
趙利平表示,會"按要求執行"不得設最低消費的規定,餐廳會靈活應對,例如減少包廂開放數量,并要求使用包廂的客人數量達到8人至10人。此外,該餐廳還會實行減少服務員、提高消費標準等措施,因此3月15日實行新規定后,"營業額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市民:新規定未必能實行
對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態,部分受訪市民反應平靜。在太古匯翠園酒家排隊等候就餐的賴小姐說,包廂最低消費和禁止自帶酒水,都是約定俗成的事情,"這種長期以來形成的默許不可能消失".賴小姐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新規定未必能真正實行。
剛從翠園餐廳包廂用餐出來的王先生則表示,包廂最低消費取消與否意義不大,因為選擇到包廂消費的一般至少有6人同時消費,實際消費金額很可能接近或者超過最低消費標準;而且"多數消費者在訂房之前就已經衡量過包廂的最低消費標準",如果嫌貴就不會選擇。
他說,如果以后發現有餐廳設置包廂最低消費也不會投訴,因為怕麻煩,"投訴了也沒用".
在珠江新城工作的郭先生則表示,贊成餐廳取消最低消費,因為餐廳的這種做法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多數商家和消費者默認最低消費,是因為多數餐廳都沒有按法律規定做。他和賴小姐、王先生的觀點也有共同之處,即認為如果政府部門監管不到位,"這些規定也只是空話".
說法
律師:餐廳如事前告知即為合理
珠江新城某律所陳律師告訴記者,盡管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的條文,可是,如果消費者在餐廳就餐時,店方把最低消費等規定告知了消費者,并且消費者也接受這些規定,那么餐廳和消費者之間并沒有存在不公平交易;如果餐廳方面在事前沒有告知消費者,那么消費者就可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外,陳律師還指出,該規定尚未真正實行,具體效果如何還需要一段時間來觀察;而且,執行情況也有賴于相關行政部門的大力監管和消費者的高度配合。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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