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漁業資源遭到不斷惡化,為了能進一步修復漁業資源,實施漁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等,山東濟寧實施多條措施做好2014年禁漁工作。
為保護漁業資源,促進漁業生產可持續發展,濟寧市自2014年3月1日至6月25日在南四湖及其貫通河道實施禁漁,南四湖上、下級湖各5萬畝禁漁區仍常年禁止捕撈作業。同時,對南四湖內荷葉、荷花、藕等重要水生經濟植物設定禁采期和禁采區,禁采期自6月1日起至8月31日,南四湖上、下級湖旅游景區各設立1萬畝的禁采區,禁采區內上述水生經濟植物禁采時間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
為確保禁漁工作有序開展,全市各級漁業部門積極部署,組織漁政執法人員深入湖區一線,妥善做好禁漁相關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禁漁工作的重要意義,妥善安排禁漁期間漁(湖)民的生產生活。
二是抓好湖區網箱、網圍的養殖規范工作,嚴格按照《南四湖漁業功能區劃與養殖總量控制規劃》要求,對劃定的養殖區外的網箱、網圍堅決予以清除,對養殖區內的網箱、網圍養殖方式、養殖品種、養殖面積實行登記建檔管理,嚴禁投餌性網箱、網圍養殖,切實防止漁業養殖污染反彈。
三是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電魚等各種違法捕撈行為,堅決清理取締違規漁具漁法,加強對湖區及其貫通河道和水產品市場的監督檢查,確保禁漁工作順利開展。
來源:中國水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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