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洞頭縣委、縣政府根據省委“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戰略部署,為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充分發揮海洋資源優勢,促進全縣海洋經濟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特制定了《加快海洋經濟發展若干優惠政策》(洞委〔2014〕2號)。為促進現代農業發展,鼓勵農民購買新型現代化農機具,對購置農業機械用于農業生產且符合浙江省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的,縣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貼額給予同額獎勵;新建或復評省級“平安農機”示范鄉鎮(街道),給予每單位獎勵5萬元;新建或復評省級或市級“平安農機”示范村居的,給予每單位獎勵2萬元。 來源:浙江農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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