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安徽淮南潘集區古溝回族鄉太平村的全國人大代表劉琴是當地有名的養牛“女狀元”,這個地道的農民,兩會上最關注的內容是“行政審批”。
劉琴說,她辦養殖場,光審批辦證就跑了市區鄉三級政府的稅務、工商、農委、防疫、政務中心等五個部門“現在農村想辦小企業的人挺多,如果能減少行政審批,那俺們就受益了”。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9日提出,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關鍵是要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此前,政府工作報告中已明確提出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
不少代表委員和專家表示,要用權力清單管住“印把子”,至少還需“過三關”。
家底關:權力清單怎么列?
權力清單制度界定了政府的權力邊界,將給市場和企業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但是權力清單怎么列,什么樣的權力列入清單,將是政府在落實中面臨的頭號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權力清單的制定應該廣泛聽取社會各方意見,同時應秉持“市場決定”原則,把宏觀調整與行政審批職能嚴格分開。
全國人大代表、銅陵市市長侯淅珉說,對基層政府來說,落實權力清單制度首先要依法依規摸清“權力家底”。銅陵曾對行政審批進行過五輪清理,行政審批事項由原來1000多項降到了88項。在清理中他們發現,由于制度變遷、機構改革等因素,一些權力可能被相關部門甚至小集體刻意隱瞞并自行掌握,這些處于監督暗區的公共權力極易淪為腐敗的溫床。因此,建立權力清單制度,首先要對現有政府部門的權力進行一次“大普查”,在此基礎上對照法律法規和“市場決定”要求,列出清單。
觀念關:不審批后該干啥?
建立權力清單,取消或減少審批會不會造成管理混亂?
全國人大代表、珠海市市長何寧卡認為,取消和減少行政審批,對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門而言,最大挑戰在于過去熟悉的那套以審批代管理的模式不管用了。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聶高民說,政府對“權力清單”所代表的新管理模式和思維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否則就會有“失重”感覺。要創新管理方式,以往企業項目都要報批,政府由此掌握情況,現在越來越多項目不用找政府了,政府就要主動找他們,監管和市場信息庫建設都要跟上。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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