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毛難煺盡,因此有不法分子想到了用瀝青和工業(yè)松香,盡管這兩種東西對身體有害,盡管國家明令禁止用來煺毛。
記者昨天從溫州鹿城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為用工業(yè)松香煺鵝毛,溫州一宰鵝加工場老板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他兩個伙計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承辦法官說,這是溫州近年來關于食品犯罪開出的最高金額罰單。
53歲的溫州人任某,在溫州市鹿城區(qū)開設宰鵝加工場。他和伙計李某a、胡某及李某b(另案處理)宰鵝后,用工業(yè)松香煺毛,然后運至熟食店銷售。
去年7月17日,公安人員在任某的宰鵝加工場查獲已宰殺生鵝39只。經(jīng)鑒定,任某使用工業(yè)松香煺毛,這些工業(yè)松香含有鉛、鉻、鎘、汞、砷等有毒重金屬物質。
經(jīng)查,任某前后使用工業(yè)松香生產(chǎn)、銷售的生鵝,總價值約45萬余元。
4月7日,鹿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官認定,任某與伙計李某、胡某,違反國家食品管理法規(guī),結伙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并予以銷售,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判決如本文開頭所述。
之所以開出百萬罰單,法官解釋,是根據(jù)2013年5月4日起實施的《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guī)定"犯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應當依法判處生產(chǎn)、銷售金額2倍以上的罰金".此案銷售額45萬,因此法院開出100萬元的罰單。
來源: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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