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濟南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濟南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擬對列入“黑名單”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信息記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每季度的集中公示表擬在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網站發布。
據《辦法》征求意見稿,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黑名單”,是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照監管職責,按照規定程序,對具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行為的本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通過設立不良行為記錄、向社會公示并實施重點監管的信用管理制度。
第六條規定,被列入“黑名單”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被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二是出現因食品生產加工違法行為被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保健食品非法宣傳造成惡劣影響等10種情形之一。
“黑名單”擬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安辦)定期組織集中公布,公布的期限不少于6個月,公示的內容包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名稱、涉及的產品、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或刑罰、公示期限等信息。期限屆滿時,企業提出申請,由負責報送“黑名單”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核查后才能解除,而再次出現第六條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則重新列入“黑名單”并再次公示。
同時,“黑名單”擬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市食安辦擬定期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黑名單”信息通報相關部門,以實施聯合懲戒,進一步形成有力的外部約束。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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