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將近,《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飲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將于5月1日正式實施,將對夏季的露天餐飲場所進行規范。
辦法規定,消夏露天餐飲,因具備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遠離污染源25米以上,有健康證,消夏食品應該在室內制作,不得室外加工和制作、銷售,可以室外食用,另外,禁止露天燒烤、制售涼菜、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
另外,露天的煮毛豆、煮花生、羊雜和牛肉必須加熱保溫銷售,不可以低溫銷售。而拍黃瓜、涼拌海帶絲、涼拌豆腐絲等涼菜,不會出現在露天消夏場所。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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