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紹興市委市政府“重構紹興產業,重建紹興水城”戰略部署,近日,紹興市農業局下發了《關于推進農業水環境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全市農(漁)業水環境治理的目標、任務及工作措施。
《意見》對該市畜禽養殖業、種植業、漁業污染治理提出了具體的工作措施,其中漁業重點是推進生態養殖,主要包括:
1、落實禁養制度。對禁養區內現有的外蕩水域河蚌網箱逐步實施清理,到2014年底,越城區禁養區內的清理、拆遷工作基本落實;到2016年,禁養工作全面完成,基本消除水產養殖對越城區水環境和生態城市建設的影響。在禁養區外,嚴控養殖規模,采用新型生態健康養殖模式,確保水域水質改善和供給有序安全。
2、開展增殖放流。建設“智慧漁政”管理平臺,實施大水面潔水漁業生態工程,科學合理實施漁業資源增殖放流。2014年,放流鰱魚、鳙魚、草魚等品種5000萬尾,到2017年,形成公共財政支持重點水域增殖放流機制,促進漁業生態修復。
3、發展生態漁業。推廣稻蝦輪作、稻魚共生等養殖新模式,加快設施改造,減少養殖尾水排放和水資源消耗。2014年,開展生態化池塘改造2.4萬畝,推廣稻魚共生2.1萬畝,到2017年,推廣稻魚共生2.5萬畝。
為確保各項工作目標的落實完成,《意見》要求該市各地要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檢查、強化技術支撐、強化考核,切實加大農(漁)業污染治理力度,努力實現農(漁)業污物無害化、肥藥減量化、養殖生態化,切實減輕農(漁)業面源污染。
來源:平紹興市水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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