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部分學生出現感冒癥狀,根據學校醫務室校醫建議,浙江麗水蓮都一所學校給他們免費服用了板蘭根沖劑。9日,記者從蓮都區教育局獲悉,因未及時通報學生家長,違反了相關規定,這所學校遭到了通報批評。
蓮都區教育局的工作人員說,今年3月19日,在陜西、吉林等地幼兒園亂用藥事件發生后,該局就“學生幼兒在校用藥行為”問題,專門給該區中小學幼兒園發出了短信預警通知。
3月20-25日,蓮都區還會同麗水市婦幼保健院、蓮都區食藥局、衛生局對幼兒園進行保健室情況和藥品進行專項了檢查。
程序違規好心辦了“壞事”
這所被處罰的學校是“蓮都外國語學校(小學部)”,是一家由外商獨資創辦的一所以外語教學為特色、實施開放式小班教育的民辦學校,創辦于2002年9月。
校方說,2014年4月1日,該114、202、309等三個班部分學生出現感冒癥狀,根據醫務室校醫建議,這三個班的生活老師給他們免費服用了板蘭根沖劑(非處方藥)。
據統計,有82名學生服用過板藍根沖劑。
因為是一所寄宿制學校,蓮都外國語學校(小學部)的許多家長都在外地甚至在國外,聯系不方便。學校說,他們計劃在周五放學時再告知家長,沒想到,卻因為前沒有征得家長同意,不符合五個“必須”,遭到了教育局的通報批評。
而且,更為嚴厲的是,教育局還責令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不過對此,上海455醫院體檢中心的徐勝前主任認為,“這個其實影響不大。”他說,校醫在給出醫囑之前,實際上已經慮到了相關的問題。
五個“必須”嚴保學生健康
據了解,早在今年3月份,在陜西、吉林等地幼兒園亂用藥事件發生后,蓮都區教育局就發文規定,學校因常見疾病防治需要而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時,應做到“五個”必須:即必須事先經醫療衛生專家論證;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商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幷制訂詳細的防治方案;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知情同意、自愿參加的原則;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必須向證照俱全的正規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購買藥品。
蓮都區教育局局長余宗南強調,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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