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記者從湖南省衛生廳獲悉,《湖南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問題樣品信息報告和核查處置工作規范(試行)(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出臺。根據征求意見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問題樣品,核查期間同批次食品暫停銷售,該意見稿已公布在湖南省衛生廳的官方網站。“當然這還是意見稿,沒有最后定稿。”5月18日,湖南省疾控中心食品監測科負責人說。
發現問題樣品如何報告
為什么要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問題樣品信息報告和核查處置工作規范》呢?湖南省疾控中心食品監測科負責人表示,為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問題樣品的風險管理,保證核查處置工作的有效銜接,及時化解風險,最大程度減少問題食品對公眾的危害,依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范。
假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發現某個品種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它應該怎樣報告呢?征求意見稿規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承檢機構在風險監測中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樣品,經確認后按規定報省食安委辦公室、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發現非食品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風險的問題樣品,應在24小時內報省食安委辦公室、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并抄報秘書處,問題樣品在本省檢查出由外省生產的,承檢機構還要及時通報外省食品監管部門及采集地食安委辦公室。問題樣品生產地和采集地均在本省但不在同一城市的,承檢機構還要將信息報生產地及采集地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承檢機構報告問題樣品信息后,并妥善保存相關檢驗記錄備查。
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之內啟動
一旦發現具有食品安全風險的食品樣品,需要由哪個部門去監管呢?征求意見稿規定,省食安委辦公室、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收到有關問題樣品的報告,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和處理工作。
問題樣品生產地和采集地為同一城市的,核查處置工作由該地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問題樣品生產地和采集地均在本省但不在同一城市的,核查處置工作由生產地和采集地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同負責問題樣品;在本省生產由外省檢出的,核查處置工作由生產地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問題樣品在外省生產由我省檢出的,核查處置工作由采集地市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監管部門負責;對問題樣品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風險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之內啟動。對重大問題,省食安委辦公室、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可直接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經確認不符合標準實施召回、銷毀
相關部門接到核查通知,應該怎樣處置涉嫌的問題食品呢?征求意見稿規定,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接到核查通知后,對問題樣品同批次產品及所涉及產品先行登記保存,暫停銷售;對可能存在重大隱患或涉嫌犯罪的產品,要立即封存扣押。對經監督檢驗確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食品,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依法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生產數量,銷售數量、銷售去向,實施召回、銷毀;企業未召回的,責令其召回。并依法對生產經營者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確認問題樣品同批次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的,應允許相關食品正常生產、銷售。
市州級食安委辦公室、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接到通知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處置工作,并將核查處置結果報省食安委辦公室、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的,提出延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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