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利局于近日聯合公安、工商兩部門開展了打擊非法捕魚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在禁漁期(圖們江流域5月25日-6月25日、10月1日-10月31日,其他所有自然河流5月25日至7月10日,人工增養殖水域5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撈作業;各水產養殖單位和個人,在塘邊銷售、批發精養、半精養的水產品應該出具證明,到市場銷售的應持有自產證明,并到當地漁政部門備案。非法捕撈、經營的漁獲物一經發現予以沒收,并依法進行相關處理。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使用炸魚、電魚等方式進行捕撈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使用毒魚方法捕撈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5月10日至8月30日。整治行動期間,水利、公安、工商等部門將對重要水域、重點場所進行巡查,依法查處重要水域違法電捕魚行為,查處制造、銷售窩點,嚴禁在市場銷售非法捕撈工具。
來源:延邊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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