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央視在“3·15”晚會曝出部分企業違法生產經營兒童魚肝油,浙江的一位母親艾女士擔心市面兒童魚肝油的情況,遂向廣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有關問題兒童魚肝油的調查情況。在遲遲得不到回復后,2014年5月8日她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起行政復議,要求廣東食藥局進行信息公開答復。
魚肝油召回信息難公開
3月15日,央視“3·15”晚會曝光了部分企業未經保健食品許可,使用普通食品許可證違法生產經營兒童魚肝油,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當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一時間作出部署,組織當地監管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廣東億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生公司)進行調查處理。
3月19日,廣東省食藥局轉發國家食藥總局的緊急通知,要求全省立即組織開展市場銷售兒童相關食品的專項檢查。
3月25日,艾女士向廣東省食藥局和廣東省質監局申請公開問題魚肝油的調查結果及超生公司的問題魚肝油召回情況信息。
4月16日,艾女士收到答復,廣東省食藥監局稱,超生公司的召回方案已向汕頭市食藥監局提交,請向汕頭市食藥監局提出申請;至于申請公開抽查和專項檢查結果的相關信息,廣東食藥局稱完成工作后會主動公開,請留意其官方網站。
4月25日,國家食藥局再次發布通知,要求堅決取締無證生產魚肝油的黑窩點。
但艾女士在廣東食藥局官網上一直也沒有看到任何結果,于是她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起行政復議。
缺陷食品召回缺乏系統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日趨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從2004年安徽阜陽劣質奶粉事件、2005年蘇丹紅事件、雀巢奶粉事件以及肯德基“速成雞”事件,都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2012年年底,肯德基被曝所使用雞肉原料存在抗生素含量超標問題。然而直到今年8月份,肯德基才以“汰弱留強”的說法,停止從山東六和集團采購雞肉原料。
缺陷食品該如何召回?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高秦偉認為,“速成雞”事件發生后,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第53條中規定的召回制度,肯德基應該主動召回。但如今肯德基在已經承認對國內“個別肉雞企業的把關環節可能有所缺失”后,依然沒有召回的舉動,顯示出我國相關法規并不夠完善。
高秦偉分析說,“主要是違法成本太低。在《食品召回管理規定》中,對于違反召回規定的企業,最高也只需繳納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而企業出現問題被抓的概率可能也就1%,相較懲罰額度可以說是暴利”。
長期關注研究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執法一線工作人員——江蘇省蘇州市工商局的謝彥認為,我國的缺陷產品包括問題食品的召回制度在立法上采用的是“個別問題,個別解決”的列舉方式,從最初的汽車,到玩具,再到食品藥品,哪類產品問題嚴重就給哪類產品立法,典型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立法的滯后性、局限性非常明顯,甚至相互之間產生了沖突。同時食品召回管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在實際操作中,必然會導致部門間職責劃分不清,如“三鹿奶粉事件”通過調查發現,問題奶粉是因在原奶收購過程中被不法分子添加三聚氰胺所致。然而事件發生后,原收購環節的“奶站”卻不明確歸哪個部門監管,奶粉生產源頭的監管是一個空白。
食品召回溯源制度欠缺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舒洪水認為,食品溯源制度是食品召回制度的基礎,它有助于迅速查明不安全食品所在,為召回提供可靠基礎。完善的溯源系統是缺陷食品召回制度有效實施的社會基礎。
我國食品生產企業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規模小、數量多且分布廣泛。這種分散式的非正規食品加工企業在食品生產中未能完全遵守食品安全標準,甚至某些食品外包裝上缺乏最基本的標識,更何況裸裝食品。而且小作坊式的家庭加工企業在食品生產過程中與個人生活糅雜在一起,根本沒有關注食品衛生。食品加工企業的這一特點導致食品出現問題之后,難以溯源,即使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再大,食品召回也無從談起。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華琳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現行《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并將其上升為《食品召回管理條例》。原因在于,我國目前采取的是多部門負責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這種監管體制,最大的難處就是如何實現各部門監管職責間的“無縫隙銜接”。盡管食品安全法特別對綜合協調和部門分工進行了明確規范,但要想在食品召回制度中做到各監管部門協調配合,建議由國務院明確在召回過程中的監管部門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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